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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三中关于对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

2013年06月05日 08:01:06 来源:岢岚县第三中学 访问量:500

岢岚三中关于对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监察厅《关于对中小学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的通知》(晋教人【201326号)与岢岚县教育局、岢岚县监察局《关于对全市中小学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的实施方案》(岢教发【2013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    审核认定原则

审核认定工作,坚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不瞒报、不漏报、物证为主与组织调查相结合的身份和教龄认证的原则。

二、    审核认定的范围

(一)19861231日前县教育局部门、乡镇、村使用,连续从教时间3年以上,已经离岗且离岗后未被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办中小学、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幼儿教师。

(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理了离岗退养并享受离岗退养补贴的民办教师。

(三)现在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人员和198711以后从教现已离岗的代课人员,由县、各乡镇统计数据,掌握情况。

三、审核认定程序

(一)组织宣传

通过张贴通告(通告内容仅限调查摸底范围、受理时间、提供申请材料的内容)教师、家长转告、农村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个人申请

119861231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村使用,连续从教满3年级以上,已经离岗且离岗后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办中小学、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幼儿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西省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表》,提交有关材料。

2、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理了离岗退养并享受离岗退养补贴的民办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填写《山西省离岗退养民办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表》。

3、现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人员和198711以后从教现已离岗的代课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西省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表》,提交有关材料。

原工作学校填写最后任教学校

(三)受理申请

受理申请由教导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是:

1、          受理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个人申请及有关资料。

2、          搜集本乡镇各类学校原始档案材料(包括工资表、教师花名册、考勤表、教学成绩统计表、表彰文件等),为审核认定提供依据。

(四)审核认定

审核认定工作要按学校工作组初审、县复审、市公示审定的办法进行

学校工作组要按照下列认定办法进行初步认定:

1、下列材料可作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及从教年限认定的依据。

   1)、各县教育行政部门保存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

  2)、各县档案部门保存的能反映其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工作简历等资料。

  3)、原任教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保存的能反映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有效信息资料,如工资表、补贴金贴表、工分表、考勤考核表、教学成绩统计表、任教其间获得的教育教学类荣誉证书等。

  4)、个人提供的并经乡镇工作组核实的能证明其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和教(工)龄的有效原始材料,如民办教师任用证(代课证)、聘书及上款所表述的原始材料等。

   2、没有上述材料或相关材料不全的人员,需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使用主体及同期使用主体和任教学校的乡(村)领导、校领导、公办教师等证明人的证明材料,并经乡镇认定工作组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认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因政策性迁移和结婚等原因将户口迁移到外县的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申报,由原任教的县负责做好调查取证、认定和公示工作。

  审核认定工作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校审定人员全面负责的原则,确保审核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五)张榜公示

校级领导组要将审核通过并认定的人员姓名、任教起止时间、任教学校及年限,分别在县、乡镇和申请人所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举报,要成熟一批公示一批。

  (六)公示终审

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组同意后,写出专题报告,连同所有表格上报县教育、监察部门。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岢岚三中成立解决中小学原代课教师问题领导组。负责审查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开展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组组长:  李俊林

领导组副组长:  杨敏     唐志荣    亢海荣

领导组成员:  兰润宝   徐文斌   齐迎春  王保明

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兰润宝兼。

五、工作要求

  中小学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原民办、代课人员的切身利益。在审核认定过程中,要求把握政策界限,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政策解释工作和稳定工作。要规范认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落实公示要求,把好审核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做到不虚报、不瞒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岢岚三中

                                 20136

             

编辑:李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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